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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工作见闻

发布时间:2016-07-26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深山牧区里的流动法庭

——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工作见闻

  中国法院新闻讯(黄明超)2016年上半年,在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审结的各类案件当中,有140余件的案件是深入乡镇、村委会、大山深处的牧区、牧民定居点审理的。调解、撤诉449件,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1.93%,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,真正做到了方便群众,案结事了。

  布尔津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,总面积10540.3平方公里,国界线长218公里。阿尔泰山脉西南麓,准噶尔盆地北沿,位处阿勒泰地区西三县交通中心。东北部毗邻蒙古国,全县辖3乡3镇,有哈、汉、回、蒙等21个民族。总人口为7.2万人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9.98%。

  “土办法”作用大

  “在深山牧区办案,送达是最头痛的事情,法官每年60%以上的时间在山路上奔走,寻找当事人或被执行人,向他们送达司法文书。自从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,大量案件涌入法院,繁重的送达工作又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老大难。”这是布尔津法院干警共同的感受。

  在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近35年的该院副院刘俊荣介绍,因人员编制有限,该院一直未设立人民法庭,为保障老百姓的诉讼权益,方便当事人诉讼,今年5月,布尔津法院在辖区的3乡3镇成立了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,落实了法官、司法所联络员确认对接工作,采取巡回审判法庭驻点式送达、委托村委会送达等辅助送达方式,委托牧民、村委会送达就是当中的一种新的尝试。

  有人可能会质疑委托牧民、村委会送达的可靠性,但是,针对山区聚居分散、远离城镇、交通不便、当事人下落不明,送达难,因地制宜用起“土办法”,一方面委托山里放牧的牧民,他们放牧在的地方比较偏远,让他们帮忙找人;另一方面到村委会,让村干部代为寻人,村干部在村里较有威望,可以号召村民多留意,及时反馈,但是牧民、村委会送达的实质是替法院传个话,让诉讼当事人及时知晓诉讼事宜,方便当事人和法院取得联系,在法院到当地巡回审理或诉讼人来乡镇时就便领取正式的司法文书。目前,作为基层法院的布尔津法院95%的案件还是靠法院自己直接送达,所以,法院干警只能常年行走在各个乡村、深山牧区,边走、边收、边送、边审。”

  走遍辖区角角落落

  7月22日,天刚蒙蒙亮,综合审判庭法官玛依拉、帕力亚和同事就准备出发了。今天要到距法院外300多公里的禾木喀纳斯蒙古族乡去巡回审理案件,因为路途遥远,一路都是曲曲折折盘山道,来回不便,此次出去巡回审判玛依拉和同事带了16个案子。

  禾木喀纳斯蒙古族乡,四面群山环绕,烟雾缭绕,原木搭成的小木屋随意散落,慵懒地隐现于成片的桦树林之中,充满了原始的味道……但是布尔津法院的法官们没有闲情去感受这梦幻般的世外桃源,有的只是焦急的心态,抓紧时间审理案件,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。

  最近几年,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辖区民商事纠纷每年以20%的速度增长,在法院工作了12年的综合审判庭法官玛依拉已经走遍了布尔津县法院辖区内的72个行政村。委托送达尽管可以为法院省点力,但巡回法庭的直接送达可以顺便了解情况,化解纠纷,促进各民族团结。

  颠簸的山路蜿蜒盘旋在群山中,车子就靠着悬崖边行驶,让人惊出一身冷汗。驾驶员由司法装备办公室主任李磊兼任,他在法院工作了14年,走遍了法院辖区的角角落落。“就这条柏油路,也是去年才修好的。以前这条路,晴天尘土滚滚,下雨天根本不能通车,随时会有泥石流、山体滑坡发生。”

  经过四个多小时行驶,玛依拉她们到达了禾木喀纳斯蒙古族乡政府所在地。巡回审判人员兵分两路,玛依拉开庭审理一起代牧合同纠纷案。法官帕力亚奔赴一个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,法院出来巡回通常一出来就三四天,因为牧民夏季转场,进入大山深处,为了寻找当事人,大多数时间都在这茫茫大山里,庭开到哪个村就住在哪个村,但是法官们没有怨言,始终默默无闻的奉献着,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他们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
  在这大山牧区深处,为了做好司法服务工作,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党组想尽了办法。平时,法院通过司法局与各乡镇司法所、村委会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联系,利用基层调解网络,让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帮助通知当事人,法院人员提前到司法所等候,法院还发挥村干部和熟人的作用,邀请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村干部协助送达。

  近年来,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“宁可法官多跑路,不叫百姓多跑腿”的司法便民理念,密切联系群众,结合农村、牧区实际,灵活运用巡回审判、上门调解等手段,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,避免当事人的诉累,打通了司法为民、便民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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