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众讯息 近日,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6起企图通过铁路运输毒品的6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。被告人侯光华、吉火么你外犯运输毒品罪,分别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且沙么仁作等3人犯运输毒品罪,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王屹犯运输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12年3月至12月期间,被告人侯光华等6人将毒品分别藏匿于体内或鞋跟内、桶装酸辣粉内等处,在火车站候车大厅或火车上因行迹可疑被民警当场查获毒品。其中,被告人候光华运输甲基苯丙胺580.8克,被告人吉火么你外运输海洛因697.5克,被告人且沙么仁作等4人运输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347.45克至44.8克不等。
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,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。(讯息来源:周志刚 严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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